第二批公辦小學驗證短信已發出,回對口學校還是被統籌?
幼升小第二批公辦驗證馬上就要開始了,雖然官方驗證要等到6.15,但是短信一定是先發的,未收到民辦錄取通知或公辦第一批驗證材料未通過的家長,會收到第二批驗證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的通知(通知可能會以短信形式發放)。
已有個別區的家長收到驗證短信。
浦東,人戶一致報戶口的,17號早上9:00驗證;
浦東,進才,電話,15號驗證;
靜安,人戶一致,去對口大寧國際學校驗證;
閘北,對口公辦,6.4號收到短信;
虹口公辦四中心,第二檔,報出生的收到短信。
浦東新區不少家長5.31已收到17號驗證的短信,但是目前已經有學校打電話通知家長近日去驗證了。
驗證時間
6月15日-6月16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驗證地點
網上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家長根據短信通知或“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的相關信息按時到校進行驗證。
本市戶籍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1.人戶一致
《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驗證審核資格唯一憑證)
兒童戶口簿
房產證、房卡(居住地房屋信息)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白本或綠本
2.人戶分離
《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驗證審核資格唯一憑證)
兒童戶口簿
房產證、房卡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白本或綠本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

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

注意:
個別學校會在驗證當天測量小朋友身高,來訂做校服,如果短信未要求小朋友跟著,家長也可提前測量好,這種情況就說明小朋友已確定被該學校錄取,家長可以放寬心啦!
Q1:如何驗證?是去學校還是在招生網站填報?
A:到學?;騾^指定點驗證。大部分的家長都會收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對口學校的驗證通知,只需按照短信或電話通知信息去學校驗證即可。
Q2:這次驗證的學校就是最后孩子被錄取的學校嗎?
A:驗證的學校并不一定百分百是最后孩子錄取的學校,還要看學校的入學排序和學籍招錄情況。根據往年經驗來看,大家去指定地點驗證后,也有可能會回到自己對口學?;蛘弑唤y籌到其他學校,個別區指定驗證地點就是最后錄取學校。
Q3:第二批驗證需要帶娃嗎?
A:以收到驗證短信上的要求為準,各學校驗證要求略有出入,有些學校要求父母一方攜帶孩子去,有些則無需帶孩子。提醒一下,雖然有些學校要求只能一位家長到場,但并不代表不能有家長在校外接應。如果有條件的話,爸爸或者老人可以在門口接應,一旦出現需要補充什么資料,可以馬上回去取。(如果有這樣的要求很可能和分班有關)。
Q4:第二批驗證時,老師會和孩子進行交流嗎?
A:根據參加第一批驗證的家長反饋,有的學校會有老師和孩子簡單的交流,比如問一下孩子叫什么,是哪所幼兒園的,最喜歡哪位家庭成員等。具體第二批驗證是否會有此類交流,以各驗證點的實際情況為準。
是指戶口簿戶主必須與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產權人一致,戶口簿地址+產權證地址一致。孩子與戶主是直系親屬關系(直系親屬指的是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其實上述只是一個很官方的解答,拆解到各個區,或者細分到各個情況,其實存在的疑問還是會有很多的。
所謂人戶分離指居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人戶分離不等于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
上海所有有戶籍的學生按照其戶籍地都有一所可以對口的小學,并且根據戶籍和小學,有一所可以對口的中學。
如果義務教育階段讀了這所小學,之后接著讀了這所中學,那么你在小學階段和中學階段都屬于人戶一致。
但是,如果沒有就讀戶籍地對口的小學,而是根據居住地,或者其他方式,讀了其他小學,都屬于人戶分離情況。
區內人戶分離和跨區人戶分離兩種情況。
上海小學階段人戶分離比較普遍,比如一些家長通過其他渠道進入理想小學,或者期間有搬家,都會出現人戶分離的情況。
也有一些特殊情況。
例如孩子沒有就讀對口學校,學籍還是掛在那邊。那么孩子現在就屬于借讀。原則上實不屬于人戶分離的,報名時按照學籍所在地填報。
實際居住的地方不是戶口所在地,這不一定代表就必須得是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
注意:
1. 戶口在a區,居住在b區,打算在a區讀小學,不用辦人戶分離。
2. 戶口在a區,居住在b區,打算在b區讀小學,這時候需要辦人戶分離。
(注:就讀本區非對口小學,需要有房產(或者至少有租賃證明),并辦理人戶分離。)
實例1
戶口所在地對應的學校一般,自家另一套房對口的公辦小學更好
分析:
僅僅通過人戶分離想進入熱門公辦小學的家長們,請趕緊打消這個念頭,尤其是想通過辦理租賃證明的家長。
最大的可能性是,孩子按照區內統籌的原則,被統籌到還有很多名額的、比較遠或者很一般的公辦小學去。
實例2
戶口在A區,但其實A區是外婆家(或爺爺奶奶家),平時自己家住在B區,想報名A區對應的小學
分析:
一般來說,房產證+戶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認可為“人戶一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個區的部分學校對于親屬關系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有些要求必須是父母親,有些必須是直系親屬等,所以家長們一定要向對應的學校具體確認下!
實例3
戶口對應的學校還行,但是區內沒有好的民辦小學,想報考徐匯、楊浦這類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區
分析:
通過辦理人戶分離來報考外區民辦小學,這在手續上是可行的。但風險在于,如果沒有考上民辦,公辦就只能被統籌。
所以,如果你覺得孩子是牛娃,被民辦錄取的概率很大,而你中意的民辦又不是全市招生,那確實可以考慮辦理人戶分離。
但除了這種情況,真心建議謹慎選擇人戶分離。
實例4
戶口在A區,但是能搞定B區一線民辦學校(可惜該校只限本區招生)
分析:
這種情況,如果不辦理人戶分離,連網報填志愿的資格都沒有(A區戶籍不辦理人戶分離是不能報考B區學校的),天大的關系也無法被錄取。
如果相信自己的關系夠硬,辦理完人戶分離,填志愿、參加面試,然后就等消息吧!
但要是沒成功,孩子就有被統籌的風險。
實例5
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距離很遠,確實不方便在戶口對應的學校就讀,而且戶口對應的也是比較普通的學校
分析:
實事求是地說,這類情況可能是比較適合辦理人戶分離的,也是這項政策推出的初衷,緩解孩子上下學的奔波之苦。
但是要提醒一點,并不是你辦了人戶分離,就可以在實際居住地旁邊的學校就讀的,也許還得統籌分配。
所以,如果原戶口對應的公辦學校比較普通,可能和統籌分配的差不多,那倒也不妨人戶分離一下,至少讓孩子免于長途奔波 。
一般,當對口公辦報名人數大于招生人數、人戶分離、非戶籍等情況,都有可能會被統籌。但各個區統籌排序的規則各不相同,以下是2019年上海16個區的相關統籌排序政策詳情,趕緊來看看吧。

人戶一致: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安排就近入學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學額部分按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區域內統籌。
徐匯區戶主和產權人一致、戶主兒童產權直系親屬都在戶口內都屬于人戶一致,只是人戶一致前提下,父或母是戶主也是房主在一梯隊。戶主和產權人都可以是兒童本人。
對口區域內報名人數超過學額時,按兒童入戶時間長短統籌。接下來再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人戶分離:
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滿積分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其他情況: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9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2019年,如某校對口招生區域內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招辦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2016年起,本區部分小學(具體可參閱相關學校招生告示)已實行“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的做法,不符合此項規定的適齡兒童按戶籍地址統籌安排入學。
人戶一致:
同等情況下根據房產證性質、監護人情況和實際居住年限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
優先安排“人戶一致”學生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本市戶籍居住在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參照本條安排入學。
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父或母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適齡兒童:
1.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的(產權人為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就近安排入學。
2.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
人戶一致:
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報名人數<計劃招生人數,安排就近入學。
報名人數>計劃招生人數,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人戶分離:
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統籌時參照適齡兒童實際居住時間、與同住監護人的關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免試招收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
其他情況: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2019年需統籌的若干區域分組情況:
(1)小學部分:
實驗小學(莘松校區)、實驗小學(春城校區)、實驗小學(景城校區)、實驗小學(畹町校區)為一組
明強小學(東校區)、明強小學(西校區)、明強二小、黎明小學、七寶實驗小學、航華二小為一組。
平南小學、平南小學(平吉校區)、日新實小、平陽小學、古美學校(小學部)、新梅小學為一組
田園外?。ń鸲夹^)、田園外?。ㄣy都校區)、田園二外小、顓橋小學、君蓮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康城學校(小學部)、花園學校、莘松小學為一組
(2)初中部分:
莘光學校(初中部)、莘松中學(春申校區)、莘松中學(莘松校區)、基地附中、康城學校(初中部)為一組
明星學校(初中部)、龍茗中學為一組
七寶二中、七寶實中、航華中學、航華二中、七寶三中為一組
顓橋中學、君蓮學校(初中部)、北橋中學為一組
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下列三類對象,原則上安排就近入學。
1.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由動遷辦安置在閔行區的,憑本市戶籍、市政動遷安置協議等,在安排“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適齡兒童,憑戶口簿、《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配住廉租房居住協議等,在安排完成“人戶分離”第一類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在解決第二類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人戶一致:
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以上)、房屋戶主及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
靜安區的“人戶一致”要求最嚴格,戶籍有時間要求,部分學校繼續執行“兒童及父母”都要在一個戶口內,且戶主要和產權人保持一致,也就是“三人一戶”。
人戶分離:
優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再以“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為原則,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其他情況: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驗證,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人戶一致: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安排對口入學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學額部分按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區域內統籌。
人戶分離: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在居住地對口街道根據以下情況安排入學: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
報名人數>計劃人數,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依次順序為:
①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并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③其他情況。
④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報名登記數>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內統籌。
人戶一致:
報名人數>招生計劃數,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
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人戶分離:
優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其他情況: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人戶一致:
報名人數>招生計劃數時,學??筛鶕m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在學校網站公示。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楊浦區的入學政策實行五年一戶,人戶一致優先,戶主為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四代只有等統籌。
人戶分離:
報名人數<學校計劃招生數,按照“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報名人數>學校計劃招生數,優先安排“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再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教育局將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小學階段全部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人戶一致:
以“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免試就近招收學生。
人戶分離:
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按照以下情況的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①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積分
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達到標準積分
③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及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年限
④購房、租房等
其他情況: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人戶一致&人戶分離:
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鎮、街道(學區)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五年一戶:
2015年起,本區實施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并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為保證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即:2019年須遷入戶籍滿5年)。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其他情況:
在本區辦理的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或公共戶口內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就讀,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申請就讀的辦法,統籌安排入學。
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到居住地登記入學,在居住地統籌安排對口入學。
本區戶籍智力中度殘疾(及以上)、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可于6月3日到區特教指導中心接受咨詢指導,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2019年長寧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對當年涉及入學的門牌號建立數據庫,與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數據庫進行比對,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本區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學校招生公告中招生范圍對口入學。學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學校招生公告為準。
對不符合學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戶”政策的適齡兒童,學校無法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本區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的辦法就讀。
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① 本市戶籍:
1)本區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兒童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② 非本市戶籍:
1)符合條件的臺灣適齡兒童(根據《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執行)
2)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適齡兒童
3)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4)符合條件的華僑及外籍人員攜行子女
1.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戶主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且戶籍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同時,房產證權利人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學區歸口入學。
2.當居住地登記報名與戶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未達到學校計劃招生人數時,按照以下順序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辦理入學登記。
(1)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2)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4)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5)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旁系親屬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6)其他情況。
以上幾類情況都要根據戶籍或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予以統籌安排。
人戶一致:
戶口簿戶主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23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后,根據劃定的學區,憑戶口簿和相應的房地產證報名入學。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人戶分離:
優先安排“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統籌安排順序如下:
1.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相應的房地產證地址。
2.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條件相同,則根據房地產證辦理時間先后和租房居住的時間長短排序。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街鎮如公辦教育資源緊缺,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委托的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就讀。
其他情況:
本區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安排入學。
依據生源分布情況,結合本區教育資源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具體細則:
城區五所街道(中山、岳陽、永豐、方松、廣富林)區域:

鄉鎮、九亭地區(九里亭街道、九亭鎮)區域:

說明:
1.根據今年本區招生的實際情況,安排入學所要求提供的居住類房產證件、本市戶籍遷移截止日期:2019年4月23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隨遷子女參照本市戶籍操作。
3.由于幼升小公民辦同步招生,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后,只安排本細則中第一類學生對口入學,待報民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第二批驗證后,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原則,并按照本區招生信息分類排序和房產年份排序安排入學,安排到對口學校額滿為止,超額部分學生將統籌安置入學。
4.學生實際安置的學校,還需根據本區教育資源、生源分布情況進行整體統籌安置。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按居住地(以《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為準)登記入學,憑戶口簿原件、房產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預防接種卡等相關證件辦理入學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按照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學生本人,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2、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3、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4、居住地為租賃房;
有關說明
1、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為依據。
2、本辦法僅適用2019學年第一學期一、六年級新生入學,其他年級按相關學籍管理辦法執行。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1)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居住地在石化城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按照小學對口招生入學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升入所在鎮小學,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
(2)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①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②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③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④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統籌安排。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基本原則
1.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小學入學,如家長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面談后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公辦初中入學,以人戶一致優先為原則。
2.人戶分離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再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排序細則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如對口招生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額滿為止。
經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尚有余額時,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再次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并擁有全部產權。
3.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鎮。
5.其他情況。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戶內三年內原則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學機會(二孩除外),同時還須經過教育局審核。
現場審核時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房產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
有關說明
1. 居住地登記入學適用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并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辦理人戶分離登記,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應明確作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
3.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超過對口學校計劃招生人數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4.本辦法適用于2019學年一、六年級新生入學。
2019年上海市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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